2008年1月1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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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法新颖且说到了百姓心坎上
“两会”代表委员热议“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
本报记者 史诗 朱兰英 蔡亮 曹志男/文 王志浩 陈立波/摄

  吕祖善省长在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政府要把主要着力点放在改善发展环境和增进民生福祉上。报告为我们描绘了一幅依法治理保障公民权益的法治蓝图。今后五年,我省将充分运用和优化配置公共资源,研究采取有力举措,部署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这其中,“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引起了参会代表委员们的热烈讨论,并涌现出许多贴近民意富有真知灼见的议案、提案和建议。

  报告摘录:
  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
  全面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利救济机制,确保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教育权等各项权利得到依法维护,群众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全省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核心发言

  提法新颖颇具前瞻性
  省人大代表、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冯蒋华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是把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理念提高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更加注重对公民权益的保护,而不仅仅是依靠打击和管理。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途径,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政府工作报告在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中提到,要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利救济机制。这个提法新颖且具有前瞻性,真正抓住了维护社会稳定、建立法治社会的本质。一些政府部门容易出现的毛病是“病后乱投医”,习惯于出了影响稳定和睦的事情后匆忙采取行政等各种手段来解决问题,而不擅长于事先预设解决、平衡利益冲突的机制或规则。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多元化导致利益冲突,是很正常的。政府要做的是依法运用公权力,制定协调、界定、调处乃至居中裁决争议的各种规则,然后严格维护规则的执行,引导群众依照这些规则寻求利益诉求、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假如这一机制能够真正建立起来,和谐社会将指日可待。

  政府要依法办事  群众要提高意识
  省人大代表、杭州下城区天水街道灯芯巷社区党委书记朱雅仙
  作为社区工作者,我认为要实施“公民权益行动保障计划”,有两点很重要,一是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二是政府自身要依法办事。
  说到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社区的普法工作十分的重要。在我们灯芯巷社区有一个“鲍大妈聊天室”,居民打进的热线电话不少问的都是有关于法律维权的问题,说明居民渴望学习法律,也渴望熟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确途径。我们应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律宣传活动,让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制宣传教育,使得他们拥有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另外就是报告中提到了“全面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的问题。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在依法办事上做得还不够,容易引发矛盾。因此,政府在做出一个决策时,要告诉群众这个决策做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然后严格依据法律实施,这样就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矛盾的发生,确保公民的权利得到依法保护。

  守好公民权益保障的最后防线
  省政协委员、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叶赞平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很欣慰地看到,全面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健全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机制等工作都被列入“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中。
  我认为,浙江的各级政府在公民权益依法保障方面的工作在全国是比较领先的,但是与浙江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全面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障。而要达到这个工作目标,一方面要加强对公务人员公权理念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是政府自身要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依法行政责任制能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法官,我认为法院在实现公民权利救济方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可做:一是让诉求有救济的渠道。作为公民最后的司法救济渠道,法院要努力让公民表达诉求的渠道更加顺畅。
  二是实现救济的公正。法院应当成为社会公正最可靠的保障。比如,我们丽水法院是全国最早推出行政诉讼相对集中指定管辖制度的法院之一,这项制度使有需要的公民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能尽量避免受到行政干扰,使诉讼结果更加公正。法院应当通过类似的制度建设,来保障司法救济的公正性。

  议案提案精粹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不能让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所以我们的立法一定要细。”代表杨益民向大会提交了尽快制定《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议案。杨益民的议案中提出,立法中,既要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相配套的有关条款,打击限制就业和就业歧视等不当行为,又要注重运用经济赔偿手段,提高用人单位或强势劳动者的违法成本。
  甘连法代表则认为应该从规范我省劳动争议仲裁的角度来保障我省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他认为,在对涉及到职工劳资纠纷等的劳动仲裁中,仲裁部门应实施便民措施,比如导诉服务制度、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实行快速立案制度和实行“速审庭”办案制。对遇到因工伤当事人追索医疗费、残疾补偿以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等情况,,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缓、减、免交仲裁费。

  监督在前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成为与会代表们关注的一个焦点。林峰代表向大会提交了我省应出台《浙江省儿童食品药品保障条例》的议案,建议全民关注小儿阶段的营养及用药方法,并掌握儿童食品、营养品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
  覃小兰代表则提出了我省应加强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网络的建议。她建议,我省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将不合格食品的名单等情况公布于众。

  社会救助“绿枝”伸向弱势群体
  外来务工者、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是本届代表们关心的另一个焦点。代表李邦良建议制定《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理清社会救助职能,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到位。
  代表中年纪最小的杨岚代表建议我省应该建立一个“空巢”老人专项基金,为“空巢”老人解决生老病死、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从而有效地缓解老人养老、医疗等方面的难题。
  代表徐辉和陆金星则不约而同地关注到了在我省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外来务工者生活、工作问题。徐辉建议,我省各地政府能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的这一困难,加大面向低收入人群廉租房的开发建设力度,降低城市廉租房的申请门槛,扩大享受范围,让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也能够享受廉租房。陆金星则在建议中提出,我省应在全省对外来务工者实行新居民人口信息化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化管理更好地为这些新居民提供服务。

  失地农民更需社保雨露
  民革浙江省委提交的提案显示:如果以每征一亩耕地产生1.5名失地农民的标准计算,近十几年来,我省累计已有400万左右失地农民。而且今后几年,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失地农民的数量还会逐年增加。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方面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措施,但是依然存在参保范围较窄、保障项目较少、水平低,各地保障制度差异较大等问题。
  提案建议加快地方立法,增强失地农民参保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失地农民的参保年龄、缴费标准、领取年龄、待遇水平、基本生活保障金调整以及保险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作出相对统一的规定,并加大对各种违规操作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法律角度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